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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tal Tribune Chinese Edition

www.dentistx.com 行业快讯 35 任险,也可以在前两种合作方案的基 础上附加产品责任险。2010年7月1日 《侵权责任法》正式执行,该法案第 五七七条指出,“因药品、消毒药剂、 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 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 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 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 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 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 液提供机构追偿。”这就是说产品本身 问题不属于医疗责任,属于产品生产 商的责任,但是患者可以直接向医疗 机构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生产者所 有赔偿,但是现实情况是患者不会一 边找医疗机构索赔一边找厂商索赔, 他们肯定是直接向医疗机构索赔。目 前绝大部分医责险根据侵权责任法将 由医疗器械和耗材本身问题引发的医 疗纠纷列为免责,医疗器械和耗材本 身问题造成患者伤害的保险公司不再 负责理赔,保险公司只负责对医生的 执业行为负责。只有在医疗机构使用 的产品购买了产品责任险的时候,保 险公司才会将医疗责任和产品责任一 并进行理赔。 而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机构的影响 是,无论该医疗机构是否购买了医责 险,医疗机构都希望使用的产品已经购 买了产品责任险,医疗器械和耗材本身 问题造成医疗纠纷就可以请保险公司来 处理,医疗机构就不用在向患者赔偿后 再向生产商追偿还。 总之,医疗器械厂商购买了产品责 任险就减轻了减轻了医疗机构处理医疗 纠纷的负担。 (二)医责险与产品责任险对医方的 利益所在 医责险对于医生的利益不言而喻, 医责险可以使医疗纠纷所产生的不良后 果大幅度减轻,同时可以通过第三方协 调医患关系,使医方省去处理医疗纠纷 的时间成本,医方可以把更多精力用在 医疗服务上,保险理赔可以降低医生或 医疗机构的在处理医疗纠纷时的经济损 失。而产品责任险责是医责险的有益补 充,两个险种结合将与医疗器械及耗材 方面的风险最大化规避,两者各自独立 又有益补充。 (三)医责险与医疗器械或耗材捆绑 对于产品身材商的利益(以种植体为 例)。 1、与保险公司合作后,医疗器 械或耗材的包装上可以印制“由某某公 司承保某某险”的字样,此外在展会期 间,保险公司可以协助生产商解释保险 的利益所在,协助进行市场推广。 2、医责险可以抵御医患纠纷所产 生的不良后果,从而增强医生开展种 植手术的信心,消除医生后顾之忧, 使医生更愿意开展种植项目,进而推 动种植体营销。 3、产品责任险同样可以起到部 分抵御医疗纠纷的作用,同理也可以 对种植体营销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就 单一险种而言推动力度肯定不如医责 险更大,就推动力度而言,两者结合 最大,医责险次之,产责险稍逊,但 保险公司同样可以协助生产商进行市 场推广。 4、如果采取本文第一部分中的第 二种合作方式,给每个种植体做一个 编码(保单号),对于产品标准化和产 品去向分布统计都会起到推动作用,因 为在产品售出后保险公司要进行客户跟 踪、信息收集,医生理赔时都要提供种 植体编码,理赔时保险公司也会询问产 品渠道来源,这样可以对市场中的不良 运作进行监督。 综上所述,将口腔医责险、产品责 任险与种植体进行捆绑,对整个种植体 行业都有推动作用,无论从医生开展种 植的意愿和风险方面考虑,还是从种植 体公司的市场推广及运营方面考虑都会 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真心希望通过 跨行业合作促进口腔行业实现共赢。也 希望我的一些拙见能对口腔业内同仁一 个启发,有不妥之处也真诚希望业内人 士批评指正。 咨询电话:4006099069 18901231925(孙敬轩) 口腔保险微博: http://weibo.com/u/2256387175